当前,受上游洪水、本地强对流天气等影响,我省即将进入防汛关键期、台风多发期。为切实做好全校防汛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提前完善防汛工作预案,适当储备防汛工作物资,密切关注天气及雨水情况变化,根据汛情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处置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各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严格按照防汛要求对所属房屋、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,尤其是校内工地、临时建筑、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,严防灾害事故发生。
三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暑期工作及值班安排,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值守,有汛情、险情出现立即处置并按信息报送要求进行报告。
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24年7月12日